厦门思明、集美、同安三区公布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家长们看过来,厦门思明区、集美区、同安区的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2023思明区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图片[1]-厦门思明、集美、同安三区公布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拓空间学习分享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图片[2]-厦门思明、集美、同安三区公布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拓空间学习分享

  2.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思明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工作程序

  ● 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7日至4月26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请需要报名的学生家长务必在4月26日24:00之前,填写信息并提交报名信息。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3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